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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增加工程款拖欠半年多 引发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付不了

【发布者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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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 2024 / 05 / 05】

前不久,杭州华水市政公司负责人向媒体记者反映,说他们在20152月份合法中标的三门县工程,经过四年半的努力,终在20198月竣工验收合格,增加设计联系单工程款却拖了五年,一直未付,三门县发改委的个别人一直制造理由,拖着不办,他们只能向媒体反映,请求主持公道。


事情是这样的,在2015210日,杭州华水市政公司在台州市三门县招标中心,中标三门县入城道路城北至晏站道路工程(K5+760K9+161.54段),该项目是台州市重点民生工程,2019813日竣工验收。因拖欠设计费,原先2017222日,出具设计联系单,业主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技术联系单施工内容,没有盖设计专用章,造成无法上报增加工程造价。设计费解决后,施工合同12.1风险范围以外(6)点明确要求,严格按三门县人民政府三政发[2009]56号执行,20233月按文件步骤申报,具体操作情况如下:

首先第1步,上报县纪委备案同意后。第2步,施工单位上报增加工程造价约1194万元,递交给业主。进入第3步,业主方委托第三方对送审造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约882万元。进入第4步,上报业主方主管部门:三门县三江口片区建设指挥部,批准同意上报。进入第5步,浙江省专家库随意抽取5名专家,对工程设计技术联系单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认可。进入第6步,上报项目主管部门: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在第13次党委会议批准同意上报,上述6道步骤全部通过,全部盖章,同意上报。

(道路都通车至今,钱还没给到)

2023年12月,增加造价约882万元进入第7步,上报县发改委。办事人员李澄经手,他说增加造价超过400万元,属重大变更,必须把他分二次变更操作,变相减少造价,他们跟李澄说理,这是违反合同,三政发文件精神。李澄却说,按合同、文件办,那你们只有等,等到何时何日就说不准,发改文件是我印发,我最清楚,也有权收回,我想最好你们及时递交结算资料,我去县财政局审计人员打招呼,安排该工程审核。而事实上,县财政审核前,增加工程造价必须提供审批文件完整资料,才可受理,然后按合同进行独立审核,不受任何外界干扰,而李澄把工程审批说得小孩玩游戏一样轻松,明知道应该由李澄整理审批资料,向领导汇报而不去做,却要去跟县财政打招呼,份内事不去办,去搞不是他做的份外事,是乱作为、滥用职权,让人确难理解。到目前,项目流程被卡住,按三政发文件明确规定,必须一个月内办理完成,至今一直拖延,其结果造成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在当地多次上访,材料供应商多次催讨工程款,给他们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给三门社会投资环境带来严重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