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重庆 | 武汉 | 长沙 | 天津 | 西安 | 成都 | 杭州 | 苏州 | 南京 | 东莞 | 贵阳 | 南昌 |

“平民英雄”杨剑昌的信仰与担当之二

【发布者 : 张强】

【浏览量 : 290476】

【Time : 2023 / 03 / 27】

“平民英雄”杨剑昌的信仰与担当

一一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原主任杨剑昌

作者 刘臻文

写在前面:杨剑昌 1958年12月,出生于广东省五华县,祖籍广东省龙川县,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80年1月,被招聘到广东省龙川县林业局工作,1981年3月辞职下海来到深圳,参加深圳特区建设。1993年,任罗湖区消委会副主任科员, 2001年担任罗湖区消委会主任,2018年12月退休。是深圳市第三 、四、五届人大代表。

“ 上刀山下火海”也要查明“泰明案”

在没有硝烟的消费者维权战场上,他是形形色色违法犯罪分子的“眼中钉肉中刺”;但为了群众和国家利益,他如钢铁战士,大义凛然,毫不畏惧!

1997 年 8 月中旬,数百名群众和消费者到罗湖消委会投诉 “深圳泰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 称“ 泰明公司 ”)的欺诈行径 。杨剑昌倾听受害群众受骗上当的经过后,义愤填膺,立即将详细情况向上级作了汇报,引起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和领导研究决定由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杨剑昌来调查处理此案。当领导找他谈话表明查处此案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时,他当即表示 :“ 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把‘泰明案’查个水落石出!”

他接受这个艰巨的任务后,先从调查泰明公司欺诈案主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入手。经到工商登记部门多方查阅泰明公司相关资料,了解到泰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彭氏兄弟俩”,且兄弟二人都有银行工作履历和金融管理经验。之后,立即调查二人的从业经历,得知他们兄弟俩从银行出来后,竟用100美元资金,在海外注册了“泰明国际控股公司”,虚假注册9亿元股资,一口气成立了27家公司,利用无资金、无场所、无人员的空壳公司,从各大银行骗贷20亿元。然后拿一部分钱到处“搭台唱戏”,大搞捐献,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博取眼球,并获得了“爱国港商”、“慈善家”、省政协委员等“头衔” ,一时风光无限。此后,泰明团伙精心策划了“泰明”、“粤民”、“广客隆”等9宗商业诈骗案,在深圳、广州、韶关等地疯狂进行商业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调查发现,粤民百货销售购物卡及泰明公司在招租过程中存在着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且民愤极大。

“彭氏兄弟”见杨剑昌掌握了“泰明”的内幕,一方面大肆活动,想蒙混过关;一方面想稳住他,施加压力,阻止他调查此案和向上级汇报。于是,“彭氏兄弟”托人私下找他“讲人情”,答应只要他不继续调查,不上报调查材料,就酬谢500万元,遭杨剑昌严词拒绝,并对前来说情的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为了引起各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社会舆论监督,他把掌握的“泰明案”内幕,写成《关于深圳泰明国贸商场极大欺诈案的调查报告》分送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机构。报告内容后又被国内多家媒体采用并报道出去,香港多个媒体也撰文报道了此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泰明公司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对外开展有效商业活动,恼羞成怒的泰明公司高层,以在媒体刊发新闻报道侵犯该公司名誉权为由对他设套进行陷害,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将他告上法庭,索取赔偿 1734 万元。

尽管在诉讼过程中,杨剑昌拿出来的都是事实证据,然而,因为“彭氏兄弟”花钱收卖政法系统内的“害群之马”,采信伪造的“事实”和“证据”, 屡屡判他败诉。泰明犯罪团伙还恐吓杨剑昌及其妻儿,扬言用2000万元买他的人头,给他的家庭成员和自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好在杨剑昌的行为,受到了他所在单位罗湖工商分局领导和同事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局长多次在全局干部大会上说:“全局上下都要支持杨剑昌。为防万一,以后剑昌上班不要坐公共汽车,坐局里的班车,出去调查也要有人陪同。”局长还关心地询问他:“要不要局里另外找套房子住,免得有人加害你和家人?”他回答局长说:“为消费者维权是正义之举,正义必定战胜邪恶,我什么都不怕,感谢党和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1998年上半年,德高望重的原广东省领导曾定石亲笔写信给时任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称杨剑昌是“依法治国的好典型”,“是‘三讲’活动的好素材”,并提出要提拔重用。同年9月,张书记和深圳市委的另两位副书记、一位副市长作出批示,号召全市向杨剑昌学习。1998年,他还被北京新闻媒体评为“中国十大新闻热点人物”。但由于当时泰明犯罪团伙把他推上了被告席,从而影响了“深圳全市向杨剑昌学习活动”的全面展开。

1999年,他把近3年来调查整理好的“泰明案”主要材料,直接寄给了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引起了两位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作出了“骇人听闻,应立即查处”和“必须彻查严惩”的重要批示。李岚清、温家宝两位副总理及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等中央领导也以多种方式对“泰明案”作出指示 。泰明公司头目知道事情败露,中央高层督办“泰明案”后,如惊弓之鸟,携巨款潜逃海外。2000年公安部成立深圳“408”专案组,对“泰明案”立案侦查,并由公安部发出一号国际红色通缉令,下令将“泰明案”主要成员缉拿归案。

在这场历时3年的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杨剑昌终于胜诉了。不久 “泰明”头目之一彭某某在澳门被国际刑警抓获, “泰明”总经理彭某某的弟弟、副总经理余某某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至此,一起惊动中央、轰动全国的“泰明”商业诈骗案尘埃落定。

然而,从1997年到2000年,杨剑昌真的是如同“ 上刀山下火海”, 艰苦卓绝,“遍体鳞伤”。精神上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3年中,他 3次病倒住进医院,他的父亲因他被告上法庭而罹患重病不起,在忧郁中溘然长逝,他强忍悲伤,坚守岗位,将“泰明案”一查到底。

3年中,他面对邪恶势力,在长期遭受冤枉和委屈的情况下,以顽强的毅力坚守理想信念。那些牵涉于“泰明案”之中的犯罪分子,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有一次,他在下班的路上,一辆挂着特种车牌的小轿车突然加速,向他疾驰而来,如果不是他警惕惕性高,反应迅速,也许就“交通事故”丧生了。按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我现在每天都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去打假。”

面对3年中的艰辛、挫折、冤屈和汗水、泪水,他坚定地说:“我就不信在共产党领导下,正气压不住邪气!”

3年来,他兑现了当初“ 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把‘泰明案’查个水落石出!”的承诺。他的动人故事在深圳广为流传,并传遍全国各地,同时获得诸多荣誉。1999 年,杨剑昌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中国保护消费者杯最高奖”,他把全部奖金捐给了希望工程基金会。2000年,荣获中消协“3·15”金质奖章。同年,当选深圳市人大代表。

“泰明”特大诈骗案的查处,是正义战胜邪恶的典型案例。杨剑昌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屈不挠,忍辱负重,敢于斗争,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3年经历,在中国百姓维权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新篇章!为当今金融和商业领域反腐反恶反骗树立了一个光辉的典范!

老百姓称他“维权英雄”“布衣青天”

2000年“泰明案”还没有结束的时候,他又受理了深圳群众和消费者对惠州唐京公司的投诉,展开了时称“中国殡葬业第一大案——惠州唐京公司灵塔格位买卖纠纷系列案”的调查取证。2000年至2001年,他在大量调查中发现,唐京公司在国内外媒体上发布许多如“炒股票、炒黄金、炒房地产不如炒唐京”等虚假广告,通过非法出售灵地,以一地十卖甚至百卖的方式大量骗取钱财,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骗得许多群众倾家荡产,债台高筑,甚至走向绝路。受害群众主要集中在以深圳、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波及全国各地20多个省、市、自治区。由于唐京公司总部设在惠州,不属于深圳管辖,他只好用自己调查整理的800 多份材料不停地向省、市、中央领导反映,揭开了“唐京骗局”的诈骗面纱。

2002年3月28日,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下文命令地方查处此案,犯罪分子才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

在调查“唐京案”的同时,一位来深圳不久,刚结婚的侯女士,因在使用热水器洗浴时,不幸中毒身亡。他听到她家人诉说情况后,为侯女士的悲惨离世感到十分痛惜,心中也燃起了憎恨犯罪分子的怒火,不顾连日工作的疲惫,奋笔疾书,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向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反映,李书记当即作出“严查重处”的批示。他协助公安部门将 “制造伪劣冒牌热水器致人中毒死亡案”的源头查个水落石出,一举端掉了设在中山市制造伪劣热水器地下加工厂,《南方日报》对他的事迹在头版进行了报道。

2003 年春,他办理了一宗假黄金案。可这也给他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危险,犯罪团伙明里斗不过他,就暗地里对他进行报复。5月28日,他在单位食堂回办公室的路上,“两条大汉”从路旁闪出,用啤酒瓶猛击他的后脑勺,当场将他击倒在地,随即逃遁。闻讯赶来的同事群众连忙将他送往医院抢救,医生告知:“稍砸深一点点,就可致命,无法抢救了。好险啊!”这一事件引起了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高丽的关注,并作出重要批示。犯罪分子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可他后脑上却留下了两块难以愈合的伤疤。

2001年到2003年间,他还解决了众多的消费案件,其中包括:解决7宗有关死亡事故及158宗伤害案的纠纷问题;布吉线排村800多村民被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南山广场和大庄园共700多购房业主的纠纷问题;解决了9家地产商在售楼中涉及质量和欺诈等5000多购房业主的纠纷问题。化解和平息不少社会矛盾,维护了许多弱势群体的利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2001年3月,他被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评为“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十佳”。2002年2月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全国第四届消协先进个人”;2003年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评为“模范人大代”;被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道德模范”和“人民满意的社会服务工作者”称号。2001至2003年,连续被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和罗湖工商分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4年,深圳有一家私营建筑企业,涉嫌严重违法,2600多购房户上访投诉,说该公司收了购房款长期不开具正式发票和不办房产证。他接到此案后,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同事们一起共同努力,终于查明该公司虚假注资3000多万元,利用空壳公司骗取银行贷款,先后开发4个楼盘、11栋高楼共3100多套商品旁,其中2600多套已售出;该公司还拖欠28家企业的大量工程款和货款,导致这些受害企业面临倒闭,上万工人面临下岗的危险;该公司虚假注资、偷税、诈骗等总计涉案金额达13亿元。

该公司严重违法问题经新华社内参刊发后,引起了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了批示。公安、税务、城建、规划等部门迅速组成专案组进驻该公司处理。该公司很快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迅速给2600多个购房户补开了发票,补办了房产证,并向税务局补交了2.6亿税款,还向施工单位返还了所欠的1.3亿多元工程款和货款。维护了受害群众和企业的正当权益。受害群众和业主自发来到罗湖消委会致谢,赠送“毋须烧香的庙--消委会,不用磕头的神--杨剑昌”、“正义之神”等等锦旗,表达对他的赞扬、感激和崇敬之情。

2006年至2008年间,他又办理了数件类似“股东诈骗股东 2300 多万元”这样的百姓维权大案。这些大案,引起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中央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等中央、省领导关注,并就有关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深圳市委书记和市长再次作出批示“号召全市党政部门,要学习杨剑昌精神,深圳特区事业和发展,一定会腾飞”。

2009年,他调查办理了深圳市东门街“南洋大厦安全隐患案”,得到中央政法委领导和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的关注并作出批示。同时,协助公安端掉了设在该大厦的两个地下“黑钱庄”。

罗湖东门是深圳最繁华的地段,也是消费者维权案件频发的地方。有一次,购买深圳东门旺角地产开发商房产的300多名业主,因货不对板,找杨剑昌投诉。杨剑昌找到开发商,开发商暗示给杨剑昌80万元了结此事。杨剑昌义正辞严地回答:“别说80万,我就是拿了你8分钱,也愧对党,愧对国家,愧对消费者!我不吃你们这一套,唯一的一条路就是主动与我们配合,协同解决问题。”开发商听了恼羞成怒,威胁杨剑昌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杨剑昌说:“你的钱可以收买腐败分子,可收买不了我。我什么都不怕!”此案后来在杨剑昌的执着支持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还有一起典型的食物中毒事件,受害人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奔波于省、市相关部门均未能得到解决,最后找到他,他二说没说就介入调查,并在他的努力下才得以解决,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09年7月22日晚,饶次华、李季、周育妃等24人在深圳市罗湖区松园路某某酒楼进餐时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多人当场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等症状。事发后受害当事人立即报警并被分别送往深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和罗湖区人民医院就诊。其后,深圳市罗湖区卫生监督所、公安机关、深圳市应急办、罗湖区政府食安办、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继介入调查。但受害当事人却迟迟没有收到上述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当事人于是派代表到该酒楼,希望与其协商解决此事,但遭到该酒楼的拒绝。于是,受害当事人向省、市、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举报。直至2009年12月15日,受害当事人才收到相关部门出具的调查报告和答复函,历时5个月13天。后由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将信访事项转至罗湖区卫生局处理。

2010年3月3日,罗湖区卫生局邀请当事双方召开协调会,未达成协议。4月23日,罗湖区委维稳办建议受害当事人去找“模范市人大代表”、“全国消费维权十佳卫士”、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主任杨剑昌。他接到投诉后,一边积极联系当事双方,了解详细情况;一边力求找到双方既可以接受,又体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在沟通过程中,他耐心地为受害当事人分析,指出受害当事人提出的200多万赔偿金额过大,不切实际,并细心地为受害当事人依法依规列出可行的索赔方案;同时,他也努力做好该酒楼法人代表的工作,指出该酒楼在处理该投诉时态度方法不当,且确实存在一定责任,应当对受害当事人作出应有的交待和赔偿。双方都被他始终站在正义一边,以“天下为公”,不带任何偏心的人格魅力所打动,当即达成初步共识,表示愿意坐下来协商解决。

2010年4月28日下午,他约受害当事人代表6人、该酒楼代表4人至罗湖消委会会议室进行现场调解。他再次对事件作了合理、公正的分析,对赔偿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双方各自适当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至此,“食物中毒事件”,历时9个月,最终在他的努力调解下,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得以圆满解决。

2012年3月23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送给罗湖区消费者协会主任杨剑昌“合成作战,打击犯罪”的牌匾以及光盘和书面材料,感谢他在ABM香港科技集团网络传销特大诈骗案中所作出的贡献。

这又是杨剑昌在他为百姓维权史上写下的光辉一页。

2010年3月底,40多名群众向罗湖区消费者协会反映,一家名为“ABM香港科技集团”的公司进行网络传销诈骗,在大陆圈入会员60余万人,圈钱诈骗金额近30亿元。该公司与南京某科技企业销售一种名为“Mycool”的网络电话软件产品,并声称只要下载这款软件到手机中,就能享受国际长途7分钱/分钟、国内长途6分钱/分钟的优惠通讯服务。顾客可直接通过平台缴费。如果成为该公司的会员,还可通过推销软件获利。并声称,拉一个下线入会得到会费10%的提成。但要成为该公司的会员,还要根据不同的等级交纳相应的会费。会员主要分为3个等级:C级1650元、D级3300元、E级6600元。如不断发展下线到一定量,还可享受全球业绩季度分红 3%,以及配送美国上市股票5000股。不仅如此,为了扩大影响,该公司在宣传过程中,还声称香港富豪李嘉诚的儿子李泽楷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香港政府高官也对其予以全力支持,从而诱使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而半年之后,该公司网络平台再也打不开,位于香港的体验中心人去楼空。

他收到投诉后,通过对上访材料情况的认真研究分析认为,该公司涉嫌重大传销诈骗刑事犯罪,其特点是范围广、受骗人数多、金额巨大。他带领罗湖消委会一班人,通过展开展广泛调查,搜集相关材料,发现是一起特大网络传销诈骗案。他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专门写信给深圳市公安局局长反映情况,请求尽快侦破该案,并给市“打传办”领导写信,请求协同公安机关办案。同时,他还不忘呈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批转市司法机关办理。

由于杨剑昌的及时报案,深圳市公安局迅速介入,市公安经侦支队五大队全力以赴进行侦破。

由于“ABM”公司是跨越多个省市和香港特区等地的犯罪团伙,该案涉及的公司在香港,网络服务器也在境外,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也很强,侦查取证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僵局。市经侦局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加强侦查措施,克服种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终于在大运会前夕一举将该案6名案犯全部缉拿归案。至此,ABM特大传销诈骗案告破。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今日说法”、“东方时空”、“经济半小时”、“实话实说”、“午间新闻”及“晚间新闻”等栏目多次专题播报。深圳作家曾培新为他撰写了26万多字的长篇报告文学《布衣青天杨剑昌》,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出版,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连续三个月予以转载,天津市委机关报《天津日报》连续四个月予以连载,著名评论家曾镇南、程文超先后在《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对其作了高度评价。新华社和《光明日报》也进行了"维权英雄杨剑昌"的事迹报道。

他的动人事迹在深圳、珠三角地区家喻户晓。

他的动人事迹传遍大江南北、全国各地。

他的动人事迹让他成为老百姓心目中的“维权英雄”,有的老百姓甚至亲切地称呼他为“布衣青天”! (刘臻文 易全)

校对:张强

责编:千惠 明剑

说明:刘臻文是著名作家,经8个月采写“平民英雄”杨剑昌的信仰与担当。现分上、中、下篇进行刊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