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是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的根本路径。龙岗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各种自治组织和各项社区工作中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全面领导无缝嵌入基层治理中,形成党的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居民群众等内在协同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体系,激发示范创建工作动力,创建成效持续彰显。
改革与创新杂志网讯:《何长仁》
党建引领是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的根本路径。龙岗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各种自治组织和各项社区工作中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全面领导无缝嵌入基层治理中,形成党的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居民群众等内在协同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体系,激发示范创建工作动力,创建成效持续彰显。
2021年4月22日,深圳市龙岗区召开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促进全区创建“学习模范,争创先进”活动,着力打造更多法治创建亮点,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社区是社会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惟有加强法治社区建设,才能夯实法治社会根基。近年来,龙岗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社区治理体系,扎实推进法治社区建设,实现点上突破、面上覆盖、质上提升。法治示范社区创建不断开花结果,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华章不断续写。2018年,全区111个社区民主法治创建全部达标,龙城街道嶂背社区获评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020年,龙城街道愉园社区、南湾街道南龙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021年,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获评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党建导航,激发示范创建动力。
党建引领是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的根本路径。龙岗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各种自治组织和各项社区工作中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全面领导无缝嵌入基层治理中,形成党的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居民群众等内在协同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体系,激发示范创建工作动力,创建成效持续彰显。
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履职履责的内在自觉。龙岗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工作,成立了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单位,真正做到法治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街道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纳入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一体部署、统筹推进,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
2021年4月,召开龙岗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
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坚持强化党建功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动力澎湃。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成立了“党支部+交通劝导队”“党支部+环保宣传队”“党支部+家和万事兴邻里调解队”“党支部+市容巡查队”,充分发挥了社区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党支部+交通劝导队”,经过一年多劝导,社区文明出行得到有效改善。
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联动共建,凝聚法治建设合力砥砺奋进,实干担当。龙岗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可圈可点、亮点纷呈,其制胜法宝是什么呢?该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主要得益于全区通过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上下联动,齐抓共建,全方位推进社区法治建设。龙岗区始终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作为深化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发挥“四个作用”,凝聚全区上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的强大合力。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社区建设作用。以法治建设为主线,多举措提升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不断完善社区法治宣传软硬件设施,整合普法讲师团、社区法律顾问、社区人民调解员、社区网格员等队伍力量,形成普法合力,深入开展社区普法工作,举办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宣传活动,打通社区普法“最后一公里”。
发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正式听取、充分尊重社区法律顾问意见。社区法律顾问负责协助起草、审核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其他管理规定,协助审查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为居委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有力引导社区依法治理。特别是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过程中,社区法律顾问以问题为导向,制定社区创建活动方案,持续对照创建标准,对社区开展“法治体检”,加快推动社区法治创建工作步入正轨。
2020 年龙岗区“街坊议事堂”普法活动。
发挥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盾职能作用。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坚持“完善组织、整合资源、夯实基础”工作思路,深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一社区一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发挥好调解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目前,全区各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做到各类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不上交。近两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76262宗,成功化解73644宗,成功率达96%以上。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做实法律援助民心工程。龙岗区已推动各街道、各产业园区通过建设专门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或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社区工作站等现有平台设立服务窗口等形式,不断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下一步,龙岗区将在全区推广街道一级服务平台全覆盖,结合111个社区法律服务需求,通过优化法律服务布局,按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完善全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规划,深化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打造“社区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社区群众的“零距离”。
强化参与,提升居民自治能力
以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治理结构法治化。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龙岗区进一步健全社区自治组织,完善居委会及下属委员会、居民小组、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工作制度。居民全面参与制定并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规范社区治理工作、社区活动,及时记录社区工作档案。有序开展民主选举。各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合法有序选举居委会及其下属组织、居民小组、居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所有需要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组织,持续对社区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社区党委及时研究解决本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每半年举行一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听取居委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公共事务。强化民主监督意识。各社区贯彻落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设立党务、居务公开栏,做到居务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每年对居委会干部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及时处理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居委会干部。
以机制创新搭建多元化平台。龙岗区坚持探索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机制,以“街坊议事堂”为切入点,将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热点列为议事范畴,通过解决“议什么、谁来议、怎么议”等问题,搭建以社区普法为核心,多方共同参与的阵地化、网格化、双向性普法宣传教育平台,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为社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引导社区居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千帆竞发争上游,乘风破浪谱新篇。民主法治建设需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才能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龙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汉平表示,全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将乘势而上、锐意进取,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塑造一批具有龙岗特色的社区法治“微景观”;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突出示范引领,持续深化社区依法治理,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同时,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同法治建设工作深度融合,把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环境需要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高度结合,以法治建设的优异答卷,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如今的龙岗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呈现新态势、迈上新台阶,更多基层法治建设的“想法”正在变成“做法”,“期望”正在变成“实效”“梦想”正在变成“现实”……
龙岗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现场,与会领导共同见证南岭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授牌
2021年1月,南岭村社区在社区文体广场举行第九届居委会换届选举